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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招聘2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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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_天堂

2022/9/25 19:36:23


经陕西省公安厅、西安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批准,同意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我支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热爱人民警察事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管理,能够适应加班及夜班工作;

4.政治坚定,思想纯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身心健康,品貌端正,身体无纹身、无特殊痕迹,协调能力强,符合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

6.年龄在20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1992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4日期间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8.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因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在合同期内擅自离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有较为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记录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口吃、重听、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有明显生理缺陷,有精神疾病史,身体有明显疤痕及其他标志等;

10.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具体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将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发布,请应聘报名人员提前关注,避免遗漏相关通知消息。

1.西安交警订阅号(微信公众号)

2.西安交警(微博)

3.显摆网公众号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0:00——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在线填写报名资料,不得重复报名,且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岗位。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进行前可以更改报名信息,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足2:1的,按比例调剂该岗位的招聘名额至其他岗位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3.报名网址:https://exam.xbjob.com/(考生需使用电脑端浏览器报名,本报名网址是应聘人员报名的唯一网址,未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招聘信息转载,应聘人员通过其他网站链接投递的报名信息无效)

4.本次招聘只受理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告,并通过报名资料中填写的手机号码,以短信形式向考生进行通知,通过初审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时将对考生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报名时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并现场进行身高、视力测量。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生应在资格审核当天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验证证明材料: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应届生需要提供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加盖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公章的附件1《学生如期毕业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5)《应聘报名表》纸质版(从报名系统下载);

(6)放宽学历的退役军人应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7)具备优先聘用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享受优先聘用的权利;

(8)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9)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考生提交的上述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

3.注意事项:

(1)考生需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未在指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考生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考生的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4)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安交管业务相关知识等。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相关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或未经现场工作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铁骑巡逻岗位且于2023年5月5日前拿到摩托车驾驶证的,可申请笔试加分。申请加分人员需在现场资格审核环节填写并提交加分申请表。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岗位排序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通过笔试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未经现场工作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环节:体检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环节:

(1)背景考察。体检合格后,由相关部门对考生进行背景考察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核查征信记录。考生在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个人信用报告。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体检或者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岗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过后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由指定的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及服务期协议。

(十)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2.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3.待遇: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层级晋升制度。享受降温费、取暖费、高温补贴、餐补,提供宿舍及健身、洗衣设施等福利。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考生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需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相关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附件3《考务及政策问答》,报考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29-68882117,13186197323

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30(工作日)

举报电话:029-86755085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police.xa.gov.cn/jwzq/gazq/jgzs/jjzd/jwdt/64546ca2f8fd1c1a7029886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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